文章内容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工作 >> 奖助学金通知 >> 正文
建港澳宝典英雄榜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9:54 点击数:

全院本科生各年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期印发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补充第二批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院奖项情况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6原有6名);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21名;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选名额1名,现重新开放申请,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积极申请。

二、奖励标准

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提高到10000元,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提高到6000元校级奖学金(中国银行奖学金)奖励标准不变

    (注:追加名额分配只是暂定,会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注意事项:

1. 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相关材料的提交要求以及各项奖学金的评定办法详见

n 建港澳宝典英雄榜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info/1262/13143.htm

n 建港澳宝典英雄榜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info/1262/13303.htm

2. 九月份已提交申请的同学无需重复提交材料,但如有申报奖项变化的同学仍需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评审材料。

四、截止时间

1. 以上三项奖学金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3日中午12点

2. 以上三项奖学金请各班级班长协助做好民主评议(评议要求详见《港澳宝典英雄榜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测评过后请班长填写民主测评表后提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1张,校级奖学金1张)。请于11月4日上午11点前,班级纸质版材料交至曾呈奎楼A栋204办公室,若未按时提交民主测评表,将不予审核该班级评审材料;

3. 有参评学生保证参评信息、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造假,则取消评奖资格,如若获评将撤回所获奖项,并自愿接受相应处分。

4.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班级负责。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92-2184177


学校完整通知见下方链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1351.htm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2401.htm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92-2184177



  建港澳宝典英雄榜学工组

2024年103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