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生各年级: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期印发的《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及《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的相关规定,现启动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补充(第二批)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院奖项情况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追加名额6名(原有6名);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21名;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选名额1名,现重新开放申请,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积极申请。
二、奖励标准
2024年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提高到10000元,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提高到6000元,校级奖学金(中国银行奖学金)奖励标准不变。
(注:追加名额分配只是暂定,会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注意事项:
1. 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相关材料的提交要求以及各项奖学金的评定办法详见:
n 建港澳宝典英雄榜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info/1262/13143.htm
n 建港澳宝典英雄榜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info/1262/13303.htm
2. 九月份已提交申请的同学无需重复提交材料,但如有申报奖项变化的同学仍需按照要求提交相应的评审材料。
四、截止时间:
1. 以上三项奖学金的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日中午12点;
2. 以上三项奖学金请各班级班长协助做好民主评议(评议要求详见《港澳宝典英雄榜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测评过后请班长填写民主测评表后提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1张,校级奖学金1张)。请于11月4日上午11点前,将班级纸质版材料交至曾呈奎楼A栋204办公室,若未按时提交民主测评表,将不予审核该班级评审材料;
3. 有参评学生应保证参评信息、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造假,则取消评奖资格,如若获评将撤回所获奖项,并自愿接受相应处分。
4.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班级负责。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92-2184177
学校完整通知见下方链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1351.htm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2401.htm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92-2184177
建港澳宝典英雄榜学工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