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年级:
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6个(定额,奖励金额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21个(定额,奖励金额5000元/人)。
| 年级总人数 | 国家奖学金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2020级 | 66 | 1 | 3 |
2021级 | 104 | 2 | 6 |
2022级 | 97 | 1 | 5 |
2023级 | 122 | 2 | 7 |
总计 | 389 | 6 | 21 |
本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年级名额如上表:(注:各年级名额只是暂定,会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详见附件1):
1.《港澳宝典英雄榜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港澳宝典英雄榜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20〕68 号) (2020级及以后学生参评适用)
三、注意事项:
1. 成绩排名为2023-2024学年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和全校性选修课),具体详见各班级公示成绩(含校选)。
2. 参评此次奖学金的有效事迹为2023-2024学年(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的所有事迹。
3. 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评审周期内(即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4.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需要各班班长协助所有参评同学完成班级内民主评议,由各班级班长统一组织,评议通过后才能提交各班评选材料。(国奖和国励分开填写)
注意:
班级民主评议的原则是1.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三分之二;2.参评校级奖学金的申报对象须获得实际参加评议人数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的推荐票数。评议内容为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事迹材料。
5. 所有参评学生应保证参评信息、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造假,则取消评奖资格,如若获评将撤回所获奖项,并自愿接受相应处分。
三、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各班级应严格按照各奖项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程序开展工作。
各类奖学金所需申请表、汇总表、说明表、审批表详见附件2《申请表及相关填写规范》。
各类奖学金所需提交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3;各类奖学金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四、报送材料截止时间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9月11日上午12:00;
(以上时间为班长提交班级同学参评材料的时间节点。)
各位本科参评同学按照附件认真准备好参评材料后,并附上上学年志愿工时证明,否则按不具备资格处理。
将电子版材料(材料命名格式为:姓名+年级+专业+奖学金名称)提前提交给各班班长进行整理。
所有纸质材料请以班级为单位,装袋放置,于截止时间前送至曾呈奎楼A栋204办公室
所有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年级+专业+奖学金名称”(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不按照格式提交的一律退回,若影响个人评选,自行承担责任。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评审和报送,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及其所在班级负责。
学校完整通知见下方链接: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1351.htm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592-2184177
附件.rar
建港澳宝典英雄榜学工组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