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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港澳宝典英雄榜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15日 14:49 点击数:

各位同学

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选已启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本次评选的各项奖学金具体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评奖要求详见下图:

建港澳宝典英雄榜2024年下半年本科生校级奖学金名额分配

序号

学院

奖项名称

名额分配

奖项金额

评奖要求

1

建港澳宝典英雄榜

中国银行
奖学金

1

3000元/名

本科生:三年级、四年级和五年级,参评年度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15%;

港澳台宝钢学生奖学金(差额评选)

1

10000元/名

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延期毕业生不参评;2024级新生不参评;近三年已获奖者不再参评。

说明:
1.本次评奖名额分配以教务处统计数据为基数;
2.三年内获过宝钢奖学金者不再参评本次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港澳台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
港澳台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申报名额:本科生获奖名额为5名,其中经济学院定向推荐名额为2名、管理学院定向推荐名额为1名,其他各学院推荐名额均为1名;延期毕业生不参评此项奖学金;成绩有挂科的学生不参评此项奖学金;
3.宏信奖学金定向给经济学院、管理学院三、四年级本科生。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

1. 《港澳宝典英雄榜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 《港澳宝典英雄榜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厦大学〔202299号)

3. 《港澳宝典英雄榜港澳台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厦大学〔20238

4. 港澳宝典英雄榜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34月修订)

5. 关于建港澳宝典英雄榜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试 行)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详见附件3:评审办法

、特别注意事项

1. 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评审周期成绩,评审周期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2023-2024学年)成绩为依据评审周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辅修课程不计在内);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计入绩点的课程成绩一并纳入计算

2. 个人事迹为评审周期内所有个人事迹。

3. 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周期至少完成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4. 已经获得2024年校庆期间(即20244月评定)校级奖学金的学生,不可以再参评此次2024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的评选。

5. 除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外,校级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兼得。因本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仍未评定,故此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仍可申报本次校级奖学金

6. 申请此次校级奖学金,需将个人事迹在班级范围公示,并请班长协助完成班级民主评议(评议要求详见《港澳宝典英雄榜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测评过后请班长填写民主测评表后提交。

7. 根据关于建港澳宝典英雄榜本科生校级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的补充规定(试 行)第一部分第二点的要求,因校级奖学金名额有限,原则上同一学生不连续两年获得校级奖学金。

四、提交材料与要求

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附件1:所有申请表、汇总表详见附件3:需要提交的材料。所有材料请汇总至各班班长处,由班长统一提交,请各班班长根据截止时间合理开展班长评议工作。

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9月17日(周)上午10:00;

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92-2184177


 附件.zip


另附学校相关通知链接: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1491.htm


建港澳宝典英雄榜学工组

202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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