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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港澳宝典英雄榜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本科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4日 14:00 点击数:

各位同学:

2024年评优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优按照学校以下文件(见附件12)执行:

1.《港澳宝典英雄榜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港澳宝典英雄榜“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二)评奖指标基数

1.本科生的荣誉称号可参评人数基数由教务处提供。转专业的本科生在当年度回转专业前所在单位参评。

(三)评选名额

本科生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本单位可参评人数的8%、2%2%其中我院本科生优秀三好学生名额7个、三好学生30个、优秀学生干部7
    本科生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注:名额分配数量仅为暂定,评奖委员会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类别

优秀三好学生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2020级

1

5

1

2021级

2

8

2

2022级

2

8

2

2023级

2

9

2

总名额

7

30

7

)评选成绩与事迹

1.评选成绩为2023-2024学年成绩(相关成绩后续将由各班班长公示在各班班群,以教学秘书导出的为准。),事迹为2023-2024学年事迹(计算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三、参评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尤其要正确领会《港澳宝典英雄榜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参评学生在2023-2024学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20小时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均可申报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4.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评优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6.凡是尚欠学费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评优(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7.在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的评优;

8.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的本科生体测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但 “优秀学生干部”可不受此限制。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表彰评优的学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给所在单位;


四、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奖项

提交材料

优三、三好、优干

附件4-1:港澳宝典英雄榜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电子版)

附件4-2:建港澳宝典英雄榜2023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个人事迹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4-3:个人事迹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请将图片放置在一份word中便于查看

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经历证明材料(电子版)

其中,工时证明需提交志愿汇截图明细。

五、报送材料时间和格式要求

1.截止时间电子版材料请于2024年9月6日(周五)中午11:00之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班级汇总:请各班班长统一本班所有电子版参评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将各参评人的申请表、获奖情况、个人事迹与证明材料进行汇总,特别注意,需将班级所有参评人的申请情况和个人事迹分别整合至同一张表格;统一核查班级申请人材料提交的内容、格式,并进行统一。

3.汇总格式:班级所有参评材料汇总后命名为“年级+班级+荣誉称号”。


各班级班长应当组织班委认真组织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提前熟悉评选要求和流程,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评选要求,公正、公平和公开做好本班级的评审工作,并及时按本通知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做好材料的分类报送。


附学校原版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评优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100981.htm




建港澳宝典英雄榜学工组

2024年9月4日

附件1:港澳宝典英雄榜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doc 

附件2:港澳宝典英雄榜“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 号).doc 

附件3:学生端查询体测成绩查询操作流程.docx

附件4-1:港澳宝典英雄榜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 

附件4-2:建港澳宝典英雄榜2024年下半年个人荣誉称号个人事迹汇总表.xlsx

 附件4-3:建港澳宝典英雄榜证明材料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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