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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港澳宝典英雄榜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0日 17:48 点击数:


各位同学

2023-2024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港澳宝典英雄榜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港澳宝典英雄榜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港澳宝典英雄榜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具体评选比例为: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为: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    (可参评学生数的10%);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奖500/     (可参评学生数的20%);

学业进步奖学金500/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

学术创新奖学金500/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

社会实践奖学金500/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志愿服务奖学金500/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社会工作奖学金500/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文体优秀奖学金500/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三、评审程序

1.学生工作处发布评奖通知;

2.学院组织开展评奖工作,接受学生个人申报;

3.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到学生工作处审核;

4.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5.学校发放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

四、注意事项

1.学院奖学金评奖的指标数

学院

学业优秀奖学金

一等(10%)

学业优秀奖学金

二等(20%)

学业进步奖学金

≤2%)

学术创新奖学金

≤10%)

社会实践奖学金

≤5%)

志愿服务奖学金

≤5%)

社会工作奖学金

≤5%)

文体优秀奖学金

≤5%)

其他六种奖学金

合计(≤20%)

总名额

建港澳宝典英雄榜

13

25

3

13

6

6

6

6

25

63

2.各班级奖学金评奖指标数:

序号

班级

人数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

其他六类奖学金

1

2019级建筑学

38

5

9


2

2019级城乡规划

27

3

7

3

2020级土木工程

30

4

7

25

4

2020级工程管理

8

1

2

总计

103

13

25

25

指标仅为参考,具体调整将由评选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评选时把握以下几点:

1)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学业优秀奖学金无需提交材料,将根据系统导出成绩按照各班级名额进行分配,其余奖学金需提交指定材料;

2)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3)已获得2024年校庆期间2024年4月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23-2024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312月份评选)的毕业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4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自然年:即从1月1日至12月31日内不能同时兼得2023年9月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级奖学金的可以参评本次优秀奖学金。

5)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6)凡在2023-2024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7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8)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4.评选成绩及事迹:

成绩为本学年成绩,事迹为本学年事迹(时间段为:2023年9月1日至材料提交截止之日)

(注:因本学期部分课程成绩还未录入,成绩将在这部分成绩录入后导出,我们将在导出后核对大家的成绩,建议同学们应申尽申)

参评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经历或实习。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奖项

提交材料

提交时间地点

其他六类

附件1:港澳宝典英雄榜2024年毕业生班本科生优秀奖学金个人事迹汇总表(电子版)



电子版材料请于5月24日(周五)下午17:00之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港澳宝典英雄榜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

附件3:建港澳宝典英雄榜证明材料汇总(电子版)

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经历/实习证明材料(电子版)

其中,工时证明需提交志愿汇截图明细。


以上材料,由班级汇总:请各班班长统一本班所有电子版参评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将各参评人的申请表、获奖情况、个人事迹与证明材料进行汇总,特别注意,同一个班级附件1的个人事迹分别整合至同一张表格;统一核查班级申请人材料提交的内容、格式,并进行统一。

汇总格式:个人申请表命名为“年级+班级+姓名+毕业班优秀奖学金”,个人申请材料打包为文件夹命名为“年级+班级+姓名+毕业班优秀奖学金”;班级所有参评材料汇总后命名为“年级+班级+毕业生奖学金申请材料”,逾期不候。


 学院附件-毕业班优秀学生奖学金.zip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2184177


另附学校通知链接:

https://xsc.xmu.edu.cn/info/1017/99551.htm

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建港澳宝典英雄榜学工组

202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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