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3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依据
荣誉称号评选按照学校以下文件(见附件1、2)执行:《港澳宝典英雄榜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港澳宝典英雄榜“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本次荣誉称号的参评对象为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2022级以上(含2022级)正常学制内的在学本科生,不包括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
(二)评奖指标基数
1.本科生的荣誉称号可参评人数基数由教务处提供。转专业的本科生在当年度回转专业前所在单位参评。
2.研究生的荣誉称号可参评人数基数由研究生院提供。
(三)评选名额
本科生的“三好学生”“优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本单位可参评人数的8%、2%、2%。其中我院本科生优秀三好学生名额8个、三好学生30个、优秀学生干部8个。
本科生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注:名额分配数量仅为暂定,评奖委员会将会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类别 | 优秀三好学生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2019级 | 2 | 5 | 2 |
2020级 | 2 | 8 | 2 |
2021级 | 2 | 8 | 2 |
2022级 | 2 | 9 | 2 |
总名额 | 8 | 30 | 8 |
三、评审程序
(一)学院发布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通知。
(二)学院组织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评优材料。
(三)学院评审小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知获评学生进行系统申报,获评学生在学生工作系统(http://xmuxg.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学生登录个人账号后,搜索并点击进入“荣誉称号申请(下半年)”应用进行填报,完成填报后,学院将一一进行审核,并同步将相关材料提交至学校学生工作处复核。
(四)学生工作处复核获奖名单,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学校发文表彰。
(五)学校颁发荣誉称号证书。
四、参评注意事项
1. 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见附件1、2),尤其要正确领会《港澳宝典英雄榜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第十一条关于申请表彰奖励必备条件的内涵,即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习刻苦、表现突出;
2. 参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满20小时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 本次评选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均可申报,但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
4. 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5. 凡在2022-2023学年内,学生个人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包含已存在违纪事实应受处罚、处分的情形)或者有学院评优细则中规定的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学院可以取消其参评资格;
6. 在荣誉称号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优;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且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荣誉称号评选。
7.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原则上参评荣誉的本科生体测试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体测成绩以学校体育教学部提供的上一学年的测试成绩为准,请本次参评荣誉称号的学生自行将体测成绩报送给所在单位。(体测成绩查询系统已上线,可以通过小程序“厦大体育”查询体测成绩,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8. 参评学年成绩以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为主,学院教学秘书导出我为准。(详见附件3)
五、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奖项 | 提交材料 |
优三、三好、优干 | 附件1:港澳宝典英雄榜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电子版) |
附件2:建港澳宝典英雄榜2023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个人事迹汇总表(电子版) |
个人事迹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请将图片放置在一份word中便于查看 |
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经历证明材料(电子版) 其中,工时证明需提交志愿汇截图明细。 |
六、报送材料时间和格式要求
1.截止时间:电子版材料请于9月4日(周一)中午11:00之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班级汇总:请各班班长统一本班所有电子版参评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将各参评人的申请表、获奖情况、个人事迹与证明材料进行汇总,特别注意,需将班级所有参评人的申请情况和个人事迹分别整合至同一张表格;统一核查班级申请人材料提交的内容、格式,并进行统一。
3.汇总格式:班级所有参评材料汇总后命名为“年级+班级+荣誉称号”。
各班级班长应当组织班委认真组织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提前熟悉评选要求和流程,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评选要求,公正、公平和公开做好本班级的评审工作,并及时按本通知要求以班级为单位做好材料的分类报送。
附学校原版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https://xsc.xmu.edu.cn/info/1027/31861.htm
1.港澳宝典英雄榜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doc
2.港澳宝典英雄榜“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 号).doc
3.港澳宝典英雄榜2023年下半年各单位本科生荣誉称号指标数.xlsx
附件1:港澳宝典英雄榜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doc
附件2:建港澳宝典英雄榜2023年下半年荣誉称号评选个人事迹汇总表.xls
附件3:成绩.rar
附件4:学生端查询体测成绩查询操作流程.docx学生端查询体测成绩查询操作流程.docx
建港澳宝典英雄榜学工组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