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2-2023学年毕业班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荣誉称号评选依据
荣誉称号的评选参照以下文件(见附件1、2)执行:《港澳宝典英雄榜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港澳宝典英雄榜“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厦大学〔2013〕20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指标
(一)参评对象
港澳宝典英雄榜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不包括委培生、交流生、在职生以及外籍学生。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原则上须能在2022-2023学年内(即2023年6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但“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可不受此限制。
(二)评选名额
本科生的“优秀毕业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人数分别为(注:名额只是暂定,后续会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 优秀毕业生 | 优秀三好学生 | 三好学生 | 优秀学生干部 |
18建筑 | 4 | 2 | 9 | 2 |
18规划 | 2 |
19土木 | 5 |
(三)参评注意事项
1.参评学生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2.参评“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在参评年度必须具有志愿服务经历(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具有志愿服务或者社会实践活动经历;
3、优秀毕业生的参评事迹和成绩为在学期间所有学年的综合表现;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参评事迹和成绩均为参评学年(即2022-2023学年)。
4.荣誉称号评选工作中“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能同时兼得,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优秀毕业生”可与“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兼得;
5.荣誉称号的评选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6.凡在2022-2023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才受处罚、处分的情形),以及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管理要求的,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学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方可参评“优秀毕业生”;
7.凡是尚欠学费的毕业班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学校已经建立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不存在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造成的欠费情形;因特殊原因造成欠费的,由学院另行报告学生处专门研究审批);
8.在荣誉称号的评选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荣誉称号评选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荣誉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9.已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的荣誉称号:在离校前有违纪现象或品行不端者;2023年7月份之前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的。
三、评奖流程与材料提交要求
(一)评奖流程
参评学生需在学工系统(http://xmuxg.xmu.edu.cn/)进行网络申报(分别进入“毕业生荣誉称号申请”、“优秀毕业生申请”应用进行填报,两者分开填写)。评审小组将核对系统申报情况和现实申报情况,二者缺一不可,若缺一将视为申报失败,请同学们及时进行填报,将影响后续评优工作。另外,各位同学填写系统时请严格按照系统格式,明确事迹的时间、具体名称,避免简写或乱写的情况。
(二)材料提交要求
申请奖项 | 提交材料 | 提交时间地点 |
优秀毕业生 | 附件4-1:港澳宝典英雄榜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电子版) | 电子版材料请于5月22日(周一)中午11:00之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
附件4-3:毕业生荣誉成绩申请个人事迹统计表(电子版) |
附件4-4:2023年毕业班荣誉称号申请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
个人事迹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
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经历证明材料(电子版) 其中,工时证明需提交志愿汇截图明细。 |
优三、三好、优干 | 附件4-2:港澳宝典英雄榜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电子版) |
附件4-3:毕业生荣誉成绩申请个人事迹统计表(电子版) |
附件4-4:2023年毕业班荣誉称号申请情况统计表(电子版) |
个人事迹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 |
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经历证明材料(电子版) 其中,工时证明需提交志愿汇截图明细。 |
注:申请表中的成绩排名无需填写
四、报送材料时间和格式要求
1.截止时间:电子版材料请于5月22日(周一)中午11:00之前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班级汇总:请各班班长统一本班所有电子版参评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将各参评人的申请表、获奖情况、个人事迹与证明材料进行汇总,特别注意,附件4-3、附件4-4需将班级所有参评人的申请情况和个人事迹分别整合至同一张表格;统一核查班级申请人材料提交的内容、格式,并进行统一。
3.汇总格式:个人申请表命名为“年级+班级+姓名+毕业生荣誉称号申请表”,个人申请材料打包为文件夹命名为“年级+班级+姓名+毕业生荣誉称号申请材料”;班级所有参评材料汇总后命名为“年级+班级+毕业生奖学金申请材料”,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候。
附学校原版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毕业班个人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60/30601.htm
建港澳宝典英雄榜学工组
2023年5月15日
学院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