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1-2022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评奖参照以下文件(附件1)执行:
1.《港澳宝典英雄榜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号);
2.《港澳宝典英雄榜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3〕19号);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一)参评对象
本次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港澳宝典英雄榜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毕业班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和金额: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总计不超过50%(其中学业优秀奖学金30%,其他几项优秀学生奖学金合计不超过20%),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分别为: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10%);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奖500元/人(可参评学生数的20%);
学业进步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2%);
学术创新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10%);
社会实践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志愿服务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社会工作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文体优秀奖学金500元/人(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5%);
三、各专业分配名额及注意事项:
(一)各专业分配名额如下(注:名额只是暂定,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 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 | 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 | 其他各项奖学金合计 | 总计 |
17建筑 | 3 | 7 | 7 | 17 |
17规划 | 3 | 5 | 5 | 13 |
18土木 | 5 | 10 | 10 | 25 |
(二)评选时注意以下几点
1.学业优秀奖学金不用申请,直接按评奖学年成绩排名确定;
2.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3.本次本科生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优秀学生奖学金
4.已获得2022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的毕业生不能参评本次毕业班的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得2021-2022学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2021年12月份评选)的毕业生可参评本次奖学金。
5.优秀学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6.凡在2021-2022学年至全校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7.在奖学金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四、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1.附件2: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申请个人事迹统计表(电子版、纸质版);
2.附件3-2:港澳宝典英雄榜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
3.附件3-3:2021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情况表(纸质版)
4.个人事迹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相关事迹证明材料(纸质版)
五.报送材料时间和格式要求:
1.截止时间:2022年5月30日(周一)中午11点前
2.地点:纸质版提交至海洋楼204办公室
3.格式:由班长统一收齐,将本班所有电子版参评材料统一收齐之后打包提交,命名为“年级+班级+毕业生奖学金申请材料”,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候。
各参评学生按照附件要求认真填写参评材料后提前将电子材料交给各班班长进行整理,以上时间为班长提交班级参评材料的时间截点。
附学校原版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毕业班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https://xsc.xmu.edu.cn/info/1027/21381.htm
2022年本科毕业生优秀奖学金通知材料.rar
建港澳宝典英雄榜学工组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