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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1日 00:00 点击数:
 

城市规划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16年)

根据我系实际情况,2016年我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预安排如下: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坚持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及潜力的人才的原则;坚持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

二、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考核(已经通过复试的推免生,不参与本次复试)。

2016年我系城市与区域规划专业计划招收硕士生8(含推免生1),上线考生11人(含推免生1人),上线考生达到招生计划,我系暂不接收调剂,优先组织上线考生进行复试。在第一轮复试结束后,若我系有未招满名额,将及时在我院网站上公布调剂信息。

三、复试成绩权重、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专业名称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

30——50%)

复试内容(满分100分)

及各部分所占比例

复试方式

备注

城市与区域规划

50%

专业综合知识30%

面试

快速设计要求:自备绘图工具及纸张,纸张用A1,纸质不限

英语知识30%

笔试、面试

快速设计和城市规划相关知识综合论述(共四小时)40%

笔试

按照考生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复试具有否决权,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四、奖学金

我校从20149月起构建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校长助学金组成的多元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但不包括在职生、定向培养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和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等)。

全日制学历型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标准为:学业奖学金1.1万元/年,国家助学金0.6万元/年,校长助学金0.12万元/年。学业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国家助学金和校长助学金分12个月发放。

注:如果以上奖助体系发生变化,请以我校最新的政策为准。

另外,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助学金总额约1000万元左右(助学金以承担助教、助研、助管工作的方式获得)。奖、助学金的申请和获得条件请详细阅读港澳宝典英雄榜有关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请详见港澳宝典英雄榜学生处网页 :http://xsc.xmu.edu.cn )。

五、复试流程

1、考生报到,资格审查。按照学校规定,参加复试的考生每人需交复试费130元。考生在向我系报到时交纳复试费,请自备好130元。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接受检查:(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港澳宝典英雄榜2016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的空表可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区:http://zsb.xmu.edu.cn下载)(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携学生证)及复印件一份;(3)大学期间成绩单一份(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或蓝色公章);(4)准考证(遗失者可免交);(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背面签字,用于体检);(7)考生自述一份(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该表可从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区http://zsb.xmu.edu.cn下载;8)体检表(须在港澳宝典英雄榜医院进行体检,可在复试后补交)。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到港澳宝典英雄榜医院参加体检(详细体检须知请登录我校招生办网站查询。推免生如在推免阶段已体检过可予免检)。注意: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政审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政审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 考生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具体的复试时间和地点如下:

1)报到时间: 201638日(周二)下午15:00-16:30 

   报到地点:建港澳宝典英雄榜院楼(大学路182号曾呈奎楼A座)209

2)复试时间、地点

快题设计和城市规划相关知识综述时间(共四小时): 201639日(周三)上午8:00-12:00

地点:建港澳宝典英雄榜院楼(大学路182号曾呈奎楼A座)1楼图书阅览室

专业英语笔试时间:201639日(周三)下午12:15-12:45 

地点:建港澳宝典英雄榜院楼(大学路182号曾呈奎楼A座)1楼阅览室

英语知识面试和导师组面试时间:201639日(周三)下午14:30

地点:建港澳宝典英雄榜院楼(大学路182号曾呈奎楼A座)208会议室

六、复试名单

专业名称:   城市与区域规划                      本专业招生计划:    8                                                                                                                                             

本专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  50  %(权重应在30%—50%之间)

序号

考生编号

考生姓名

政治

外语

业一

业二

总分

报考类别

备注

1

103846103841074

刘健枭

 

 

 

 

 

推免

已复试

2

103846216111105

李翔

69

71

107

120

367

统考

 

3

103846214211086

陶姣

74

79

94

110

357

统考

 

4

103846214611097

严泽幸

65

63

110

118

356

统考

 

5

103846214211090

胡洲伟

70

77

102

98

347

统考

 

6

103846215011099

刘佳欣

70

64

110

102

346

统考

 

7

103846213711082

张坦

68

53

104

120

345

统考

 

8

103846214211089

黄佳梦

72

67

117

88

344

统考

 

9

103846215111101

张洪巧

62

69

100

112

343

统考

 

10

103846215011100

孙忆凯

63

65

102

107

337

统考

 

11

103846213311074

张智博

61

60

114

86

321

统考

 

复试工作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92-2183505,传真:0592-2188958email[email protected] 

城市规划系

20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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