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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宝典英雄榜2021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2日 16:40 点击数:

港澳宝典英雄榜2021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2021年学院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如下:

一、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要求和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为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思想品德等情况。

3.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各部分内容所占比例为专业知识40%、外语水平30%、综合素质3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50%

4.复试面试包括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流程

1.考生提交以下材料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最后学历(学位)证书

2.考生按照学院网络远程复试要求,自行安排符合要求的复试场所及准备电脑、手机等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好复试平台。

3.413日下午召集所有考生与复试工作人员开展远程复试全过程模拟演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414日上午组织正式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拟录取原则

1.考生总成绩=初审成绩(百分制)×权重50%+复试成绩(百分制)×权重50%

2.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学院复试工作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92-2183505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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